搜索

危险货物指南

危险货物指南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重大风险、健康、安全和财产的物质。因此,其运输受到国际危险货物规定的严格控制,其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的条件,从而免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

除非另有规定,危险货物不得被携带或作为乘客或机组人员、托运或随身行李携带。除非另有规定,允许作为随身行李的危险品也适用于个人。

危险货物 需要运营商的批准 允许进入或作为托运行李 允许进入或作为随身行李
酒精饮料在零售包装中时,含有的酒精容量在24%和70%之间,在垃圾场的容量不超过5升,平均每人的总净容量为5升。
弹药(武器弹药筒)须安全包装, 平均每人使用的毛重数量不超过5公斤。一人以上的限重不得并入一个或多个包裹中
雪崩救援背包,每(1)人一个,内可装有压缩气体,装有烟火触发装置的净含量不超过200mg。背包的包装方式,应确保其不被意外激活。背包内的安全气囊必须安装减压安全阀
已安装锂电池且重量不可超过0.3g锂金属或2.7Wh的不可拆卸电池的行李(有关例外情况,请参阅行李限制和约束 禁止 禁止 禁止
已安装锂电池的行李(请参阅行李限制和约束

  • 不可拆卸电池。 电池中锂金属的含量不得超过0.3g,或者锂离子的含量不得超过2.7Wh;
  • 可拆卸电池。 如果要托运行李,则必须取出电池。可拆卸电池必须置于客舱内。
电池(备用/可拆卸),包括锂金属或锂离子纽扣电池或电池,手提电子设备仅可在随身行李中携带。对于锂金属电池,锂金属含量不得超过2g,对于锂离子电池,瓦特小时额定值不得超过100 Wh。主要目的是作为动力源的物品,例如移动电源被视为备用电池。这些电池必须单独保护以防止短路。 每个人最多只能使用四(4)个备用锂电池。**对于所有文莱皇家航空航班,禁止在所有飞机上使用移动电源和/或备用电池。 上述设备不得用于对其他电子设备充电或在飞行中充电
含有易燃液体燃料的野营炉具和燃料容器,带空油箱和/或燃料容器
化学剂监测设备,公务旅行时,通过化学武器限制机构员工携带
禁用设备 个人不允许在托运行李和随身行李中携带刺激性或失能性物质如梅西喷雾、胡椒喷雾等。 禁止 禁止 禁止
干冰(二氧化碳,固体),当用于打包不受此类限制的易腐物品时,每人在托运或随身行李中可携带的数量不超过2.5公斤,前提是该行李允许二氧化碳气体的释放。托运行李必须标记干冰或二氧化碳、固体以及干冰的净重,或表明干冰为2.5公斤或以下。
电子烟 (包括电子烟、电子管、其它个人喷雾器)包含的电池必须受保护以防止意外激活
电击武器(如电击枪)包括爆炸物、压缩气体、锂电池等危险物品,禁止放入随身行李或托运行李或随身携带。 禁止 禁止 禁止
燃料电池包含燃料,电动便携式电子设备(如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和摄像机)
燃料筒、备件用于便携式电子设备
小型非易燃气筒含有二氧化碳或其它适用气体。至多两(2)个气筒被装入自充气安全装置如救生衣或背心。每名乘客最多只能使用一(1)个设备和两(2)个备用的小型气筒,而其它设备不超过四(4)个气筒至多可装50 ml水。
非易燃无毒气瓶用于机械臂操作。此外,如需确保在旅行中有足够的供应,应使用同样大小的备用气瓶。
发卷含烃类气体,至多一(1)名乘客或机组成员,前提是安全盖安全固定在发热器上。任何时候这些发卷均不能在飞机上使用。这类发卷所需的填充气不允许放入托运或随身行李。
发热物体 例如水下手电筒(潜水灯)和烙铁
含有冷冻液氮的绝缘包装(干托运)完全被仅含非危险品的多孔材料吸收。
内燃机或燃料电池发动机
锂电池:包含锂电池的安全类设备
锂电池:锂金属或锂离子纽扣电池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包括便携式氧气浓缩器等医疗设备,以及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等消费类电子产品,这些由乘客或机组人员随身携带用于个人。锂金属电池的锂金属含量最高不得超过2 g,锂离子电池的瓦特小时额定值不能超过100 Wh。托运行李中的设备必须完全关闭,并且必须加以保护以免损坏。 每个人最多只能使用七(7)个PED。 装有锂电池(锂钮扣电池除外)的行李(例如智能行李箱)必须是可拆卸的。 如果以托运行李的形式提供,则必须取出电池并将其放在机舱中。
锂电池,备用/可拆卸电池,包括移动电源(参阅电池,备用/可拆卸)对于消费类电子设备和PMED,瓦特小时额定值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对于PMED,锂含量超过2g但不超过8g。手提行李内最多可存放两节备用电池。这些电池必须单独保护,以防止短路

安培(AH) X 伏特(V) = 瓦特小时(Wh)
例如(14000 mAh 12 V) 14000/1000 (Ah) X 12 (V) = 168 Wh
**对于所有文莱皇家航空的航班, 不允许携带任何额定功率超过160Wh的移动电源或没有明确额定值标识的移动电源

锂电池供电的电子设备。用于便携式(包括医疗)电子设备的锂离子电池,功率超过100 Wh,但不超过160 Wh。对于便携式医疗电子设备,金属锂电池锂含量超过2 g但不超过8 g
锂电池打火机。由锂离子或锂金属电池供电的电池打火机(例如激光等离子打火机,特斯拉线圈打火机,助焊剂打火机,弧光打火机和双弧光打火机)没有安全帽或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措施 禁止 禁止 禁止
火柴、安全包(一个小包)或一个小打火机 不含未被吸收的液体燃料而非液化气,随身携带以便个人使用。不允许在个人或托运或随身行李中携带较轻的燃料和较轻的填充物。

注意:“Strike anywhere”非安全火柴,“蓝焰”或“雪茄”打火机或由没有安全帽或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措施的锂电池打火机是禁止的。

个人
行动辅助设备:带非溢漏湿电池或有特殊要求(A123或A199)电池的电动轮椅或类似移动设备
行动辅助设备:带非溢漏电池或锂电池的电动轮椅或类似移动设备
行动辅助设备: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它类似带有锂离子电池的移动辅具,如果电池明确地设计可拆卸,则必须将其放置在客舱内。
非放射性药用或梳妆用品(包括喷雾剂)如含酒精发胶、香水、古龙水和药物
非易燃的无毒喷雾剂,无附带风险,用于体育或家庭使用。

非放射性药用或梳妆用品以及非易燃无毒的喷雾剂的总净含量不得超过2公斤或2升,且单个物品的净含量不得超过0.5公斤或0.5升。喷雾剂上的放气阀必须通过盖子或其它适用方法保护,以防止意外放气。

用于医疗的氧气或空气、气瓶 。气瓶毛重不得超过5公斤。

注意:液氧系统禁止运输。

渗透装置
含有防漏液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设备电池必须为符合12 V或以下、100 Wh或以下。最多可携带2个备用电池。
放射性同位素心脏起搏器或其它设备,包括植入人体或体外安装的通过锂电池供电的设备 个人
安全型公文包,钱箱,现金袋等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严禁混入危险物品,例如锂电池和/或烟火材料。 禁止 禁止 禁止
装有少量易燃液体的非感染性标本
含汞的医学或临床体温计,用于个人且在保护包装中时,仅允许放入托运行李,每人仅限一(1)个人使用。
含汞的温度计和气压计由政府天气部门或类似官方机构的代表携带。